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及课间活动的安全、有序,我校护导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总护导职责: 1、总护导:7:50上岗。家长不入校,有特殊情况总护导需询问班级、学生及教师姓名,与老师联系。 2、8:05总护导提醒门卫关闭学校大门,开小门。 3、8:05至广播操结束,总护导老师应在大楼巡视,同时检查每个楼面的学生出操情况,教室节电情况、楼面安全情况等,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4、课间总护导老师负责全校的巡视工作,督促护导老师准时上岗,关心学生的安全,并一天内询问护导老师学生课间的活动情况上、下午各一次,作好记录。 5、做好眼保操、午管的检查记录工作。 6、周一至周五进行放学秩序的维护工作,劝阻家长不入校接孩子,必须在规定的区域里有秩序地接孩子。 7、周一至周四16:15分之后,周五3:30之后 (1)做好各楼面的教室、专用室巡视检查工作,包括卫生、节电、安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做好清场工作。关心学生是否离校,滞留学生劝其离校,家长没来接的孩子清场在校门口。 二、护导岗护导职责: 1、护导时间:每节课课间及时上岗(校门口护导的7:50上岗)。 2、护导站位及负责处: (1)底楼厕所:维护学生文明有序用厕为主,附带食堂前的空地和体育器材室。 (3)护导教师在岗位上发现的学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在事后填写处理意见。如护导教师不在学生事故现场,要追究其责任。 (4)护导教师因公外出,必须自行倒班,出现空岗与病事假同等对待。 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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