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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南小学招生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5

 

 1、招生工作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2、 学校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由工会负责监督。

3、 学校安排专人接待和处理家长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 招生过程中,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本地段适龄儿童应

免试入学;如发现症状明显的智力残疾儿童,要指导家长进行相关咨询。

5、 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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