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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深入学习研究的十个问题

作者(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李慎明 (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7-08-0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决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研究阐释。
  一、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这一本质属性与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什么关系呢?能不能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而社会和谐则是这一本质的内在的一种价值取向和外在的表现或体现。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征程,就是不断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和内在价值取向并不断体现社会和谐外在特征的过程。
  二、关于“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决定》指出:“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与四个“深刻”,其基础主要是表现在经济方面。从国外说,主要体现在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从2007年起我国将全面入世,并全面履行我们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承诺;从国内看,主要是经济基础的变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对形势的分析与判断,应主要放在经济方面,从经济这一基础与事实出发,对形势的分析与判断才能准确、科学。
  三、关于“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
  这一目标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党的最低纲领、与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一党的最高纲领是什么关系?《决定》又指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如何理解社会和谐这一目标与富强、文明、民主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我认为,社会和谐这一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与我们党的其他奋斗的目标,是一个有着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但又有不同内涵的目标。全社会最高和最终的和谐,则是我们所不懈奋斗并最终必然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的最终、最高的和谐,决不仅仅是我们的价值目标,而是我们必然实现的最终社会形态。
  四、关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一主要矛盾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是什么关系?我认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将长期存在,但在无始无终的历史长河里,这仅仅是特定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特定历史现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表现。但是,这一主要矛盾也并不排斥如城乡、工农、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甚至在一定范围内阶级斗争等其他次要矛盾的存在。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则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其中包括社会主义这一社会形态的始终。这一基本矛盾的存在、发展与解决,则是推动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
  五、关于“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如何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之间的关系?能不能说,从一定意义上说,正确处理这一关系,主要就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这一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就是为了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中,特别是人与人的关系中收入分配差距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就是要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以GDP增长为中心的不正确的政绩观,并真正转到坚持以人为本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路和轨道上来。

  六、关于“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决定》中提到几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述六个矛盾和问题中,矛盾的性质是不是完全相同?能不能这么理解,前四个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第五个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交叉,而第六个矛盾是敌我矛盾。可以不可以这么说,我们的社会性质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并且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有阶级且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里,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并还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激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题目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也不可忽视敌我矛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正确区分与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七、关于“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认为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比如“一大二难三高”。即收入分配差距大,说真话难、反腐败难,教育收费高、看病收费高、买房价格高等问题,就属于这方面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给人民群众以感受真切的权益,就会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进一大步。但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些根本的外在条件,这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一基本路线,就是要坚决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党的领导下,搞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这四位一体的建设。在党的建设领域,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纲领不动摇,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在经济领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在政治领域,真正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在文化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指导地位,反对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社会领域,真正落实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
  八、关于“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
  这里实质讲的仍然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究竟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这句口号已经争论很久了。我认为,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才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最基础、最重要的社会第一次分配中,做到效率与公平的同时兼顾,而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只有在社会的第一次分配中,做到了效率与公平兼顾,才能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打下一个根本的基础。第二、第三次分配只是也只能是作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必要补充。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也确实表明:在人均GDP达到1000至3000美元的阶段容易进入动荡时期。但有人把这一现象绝对化,认为在这一阶段就必然会出现各种大的社会问题。我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让我们来看以下事实:前苏联1950年的人均已达到2834国际美元(国际美元是一个假想的货币单位,实际上就是购买力评价。它更能反映各国人均的实际生活标准。以下数据系英国经济学安格斯·麦迪森用国际美元所作的统计),1973年为6058国际美元,1990年为6871国际美元,1998年为3893国际美元。而前苏联是在1990年前后达到6800多国际美元时发生巨大灾难的。日本1890年时达到1012国际美元,1957年达到3138国际美元;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泰国等在20世纪50年代都已达到1000国际美元以上。这些国家并未发生大的社会动荡。在中国,只要坚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避免动荡。相反,倘若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根据中国国情,迟早必然发生重大的灾难。正因为此,胡锦涛同志在讲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特别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至少有这样两个基本要义: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
  九、关于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如何认识胡锦涛同志所反复强调的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我认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对全体共产党人的要求,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主要是对全体人民的要求。
  十、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论断,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坚定正确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根本无从谈起。为什么关键在党呢?我认为有五点,一是关键在于我们党的自身的先进性。因为我们共产党是领导党、执政党。我们党首先抓好了自身建设这个主体,才能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客体。二是关键在于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仍然是一条没有过时的真理。各级干部应该理想正确、信念坚定;出以公心、不谋私利;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艰苦奋斗、真抓实干。有了这样的好干部,党的各项制度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关键在于党的理论的正确,这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毫不动摇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既要一脉相承,又要与时俱进,这二者决不可偏废。四是关键在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也不仅仅是手段或目的问题,说到底,它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唯物史观问题,是人民创造历史还是英雄创造历史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的事,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只能是一句空话。从一定意义上讲,发扬党内民主的关键,就在于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最近所反复强调的“要讲真话、实话、心里话”;只有营造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的氛围,建立健全并落实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的制度,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就有了根本的前提和保证。五是关键在于不断提高党驾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能力。这是党的先进性的外在表现与本质体现。党要管党,搞好自身的建设,但同时党也要执政,并执好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征程中,要进一步搞好党政职能分工,决不能以党代政;同时也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加强对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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