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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学年度区教育系统好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关于“评选2008学年度区教育系统好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徐汇区园南小学党支部

2009.5.1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评选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做好当前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以此推动党支部更好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共产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二、评选范围

中共徐汇区园南小学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1、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

2、立足岗位、体现“三高”,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推进素质教育,“减负增效”的实践中,勇于创新、探索,取得成绩。

3、为人正派、团结助人、吃苦在前、弘扬正气。不搞有偿家教,做学生和群众的表率。

4、能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四、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参与相结合

五、推荐阶段工作程序(512531日)

1、传达动员

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校务扩大会议和党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评选表彰2008学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好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领会其精神实质,讨论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酝酿推荐

在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好党员人选;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并由党的委员会会议确定上报人选;上报人选事迹在党内进行介绍并听取意见;由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上报上级组织,并向党员大会通报。

    3、公示上报

凡拟上报的对象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作一次通报,将其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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