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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和谐校园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0

 

园南小学自1992年建校以来,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精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结合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推进法制教育工作,提升教师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一、抓好法制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建立了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主抓法制教育工作。德育教导具体管理,未保教师、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和年级组长配合实施。

在争创文明单位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建立健全各校教育的各项制度。日常管理依法、和谐、有序。学校有固定的校外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每年他都会为全校师生宣传法制知识,带领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08年,我校利用家长资源,聘请了法院工作的厅长和律师作为我校的法律顾问。

二、有序开展法制教育教学活动。

我们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制定法制教学计划。

近几年,我们先后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并使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

我们还充分利用少先队等阵地,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为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少先队大队部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站、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等内容,号召全校师生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其次,我们通过升旗仪式讲话、中队主题会、思想品德课等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

第三,我们认识到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中,学校教育是轴心,家庭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依托。因此,学校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之桥》(校刊)等途径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三、效果

建校来,我校教职工、学生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学生掌握与其年龄相符的基本法律知识,具备与其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意识。

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区文明单位,上海市家庭教育基地校……2009年获得徐汇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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