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 年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本“师德承诺书”自“第六届第二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承诺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