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 年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 6、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协作单位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7、不违反学校经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8、不出现其他违背职工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八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本“师德承诺书”自“第六届第二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承诺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