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园南小学招生监督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5

1、 成立有工会主席为组长的监督小组。

2、 每学期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情况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严重的可用书面形式,学校有关部门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4、若学校不听取监督小组的意见或建议,监督小组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上海市园南小学
计算机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上海市园南小学 (c) 2004-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