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中国梦 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 ◆活动目的 根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13〕3号)要求,为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投身实践,励志刻苦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共同为实现个人之梦、国家之梦、民族之梦而奋斗,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 ◆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0月 ◆活动对象 上海市中小学生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青少年学生可结合个人学习、生活经历,用文字或绘画表达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体现和反映自己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脚踏实地、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的理想和追求,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脚踏实地,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梦想做出自己的贡献。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作品分为写作和绘画两种形式。其中,写作作品可以是“写给2021年自己的一封信”或“写给2049年祖国的一封信”,也可围绕主题自定题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204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青少年学生可以把想对未来说的话,写成信件、绘成画稿,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封存,待到2021年,这些信件、画稿将重新回到作者手中。 作品要求:(1)写作作品文体不限,必须手写,字迹要求工整规范。(2)绘画作品须围绕大赛主题,尺寸不得大于30cm×50cm。(3)参加者必须确保提交的是本人的真实作品,不得抄袭、作假,凡涉嫌抄袭、作假、侵权的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比资格。 ◆作品报送要求 (1)“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申报表(附件1,每个作品要填写一份申报表); (2)“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推荐汇总表一份(附件2); (3)学生书信或绘画作品(每个区县报送的书信不少于200份,绘画不少于100份,中小学兼顾)。 以上材料(1)、(2)需区县教育局盖章,所有材料报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地址:长宁路491弄36号305室;邮编:200050;联系人:张振华;电话:62255559),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活动奖励 1.评选。本次活动由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共同承办。10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报送的“我的梦·中国梦”材料进行评议,遴选2013篇优秀书信,并予以奖励。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评选活动。获奖书信将统一封存,并盖上“2013我的梦·中国梦”纪念邮戳,待到2021年寄还给书信的作者。获奖绘画作品将汇编成画册。 2.论坛及表彰。10月下旬举行“‘我的梦·中国梦——与未来对话’上海市中学生主题论坛”暨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表彰活动。活动办公室将从中学生作品中,遴选6—8篇优秀作品参加主题论坛。论坛包括主题论述和专家访谈,东方网将对论坛全程进行图文直播和网上互动。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求学校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各学段学生年龄特点,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吸引广大学生踊跃参与。 2.加强实践,引导体验。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通过读书读报、参观体验、书信文化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书信文化活动,引导学生亲身参与、真切感受,畅想美好的未来。 3.认真评选,择优申报。各区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报送的“我的梦·中国梦”材料要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从中选拔高质量的材料上报市教委。 “我的梦·中国梦” 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 书信文化活动申报表
【附件2】 “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 书信文化活动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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