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市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4]14号),《关于加强徐汇区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徐纪[2006]7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动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检、工会及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校务会议。 第二条 学校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校务公开工作目标、内容,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主管领导和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考核。 第三条 行政是实行校务公开的主体,要自觉把校务公开摆到重要工作位置,切实履行校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校务公开规定的内容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和相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并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层管理人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在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由纪检、工会等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教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党组织、纪检、工会和职责: (一)党组织 1、把推行校务公开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2、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年度总结的重要内容,结合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加强考核,并把评议作为奖惩重要依据。 (二)纪检 1、对校务公开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2、要畅通校务公开监督渠道,通过监督电话、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意见,促进校务公开质量的不断提高。 3、要对校务公开的内容真实性、程序合法性,及时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工会 1、主动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2、工会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要按照党组织要求,围绕教育教学活动,动员、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认真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处理解决。
第六条 本规定自园南小学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