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9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党支部于9月21日先将《关于重申不准到高星级宾馆或外省市举行
会议和公务招待活动的通知》发至党员和班子成员,请他们预先学习。
9月25日上午,党支部书记分别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中传达通知精神,并率先发了言。商书记先向大家反馈了任期内从未安排过到高星级宾馆或外省市举行会议和公务招待活动,并表示将一直自觉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继续遵守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慎用公共性财政资金,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9月25日下午,党支部商书记在全教会上宣讲了《关于重申不准到高星级宾馆或外省市举行会议和公务招待活动的通知》内容,表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009.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