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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器材外借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19

 

1、体煅课活动:凡学校安排的体育活动课,由器材室统一准备活动器材,每班一份,由体育委员来器材室借取,活动结束后各班检查器材及归还。

 

2、个别借用:在课外活动时间,根据器材室现有器材,并在不影响集体活动情况下,向体育老师借取,在集体活动结束前归还。

 

3、班级活动:在一定器材范围内,由班长或体育委员出具借条,写明活动内容来体育室借取,如借用时间在24小时以上,则由班主任老师出面借用。

 

 4、外单位出借:外单位借用本校器材或场地,应具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批准,并在不影响本校教学活动的情况下,可允许出借。

 

5、损坏或遗失:体育器材为国家公共财产,任何集体和个人都要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质论价进行赔偿。

 

6、任课教师:体育任课教师所用器材,课后要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或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7、器材检查: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小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8、场地检查:定时检查室外场地是否符合教学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体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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