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智力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区委、市教委、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全员动员教育,重点岗位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定于7月25日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宣传、学习“中办、国办”文件,及区教育局文件。使每位教职员工认识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对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学校重点部门、岗位要求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成立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学校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长商路(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杜旦红(工会主席) 组员陈海云、秦雯(教导)黄卫平(总务主任)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64763562 三.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部门: 1.教导处:招生工作;学生社会考察活动。 2.总务处: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 四.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方法: 1.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区局和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流程实施招生工作。 2.严格按预算计划实施各项采购工作。 3.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定点采购”的政策。 4.对学校自行采购、自行代办项目,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者确定商品(一般都经行政会讨论)——总务处了解价格——同等品种的商品不高于当时市场价格——三人以上洽谈价格——确定供应商的流程,开展采购工作。 5.在采购过程中对于有商业贿赂的商家不论价格,按不诚信经营一律封杀。 五.工作时间节点: 1、7月19号完成方案并上报。 2、9月1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 3、10月下旬分类处理、开展整改工作。 4、11月接受上级部门评估验收。 徐汇区园南小学 2006.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