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你好 2008学年《上海市学生少儿住院基金》《学生平安保险》和2009年度《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好地落实(沪府发〈2007〉4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将这一工作做好,现将本年度的保险项目向家长告知如下: 一.〈少儿住院基金〉: 非盈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已成为未成年人社会医疗保障的重要部分,尤其在学生住院医疗保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继续按照“划区定点医疗,在医院直接结算”的原则,定点医院请看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 参加对象:在校在册的中小学生(包括外省市学生) 享受待遇:因病住院可以享受基金除去起付费后的50%医疗费(起付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即:住院总费用除去起付费后,基金支付50% 大病门诊不设起付费,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少儿住院基金收费标准是:小学生按学年收取50元(2008.9.1——2009.8.31) 二.〈学生平安保险〉: 参加对象为在册中小学生。包括:基本人身保障,意外伤害保障,附加住院医疗补贴30/天,收费标准:50元/年 二项保险费用合计为100元/人 三,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对象:本市户籍的在册学生,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此项内容费用60元,暂不收取,待等通知。 注: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以助学券为准),少儿住院基金的费用不交。 请各位家长认真做好学生信息核对表。 附: 学生信息核对表: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身份证号码 (18位)
户籍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邮编: 联系电话: 非本市户籍学生:引进人才子女( ) 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 )外籍子女( ) 回执 您的孩子参加保险反馈:(画圈表示) 少儿住院基金:参加(是 否 ) 平安保险:参加(是 否) 居民医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和引进人才子女。参加(是 否) 不参加的原因 (家长签名: ) 园南小学 2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