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申请须知 1.发生赔案:到卫生室拿一式二份的人身保险理赔给付申报书,填写后并盖学校公章(写清学生出生日期,所在班级,联系电话) 2.学生补贴险:收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原件盖章后退回客户。 3.学生平安险:收第一次病史,摄片报告。意外伤害严重的,需180天观察期,180天后到第一次急诊医院复诊,保险公司依据复诊病史进行理赔处理。 4意外医疗:收医疗费原件,(发生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原始医疗费收据不退回),病史要与医疗费用相对应。如发生了医疗而无相关病史不收,诊疗费例外。 5学生因病或意外造成死亡:请提供一式二份的理赔申请书,“医学死亡证明书”“注销的死亡户口簿复印件”。 6学校意外险赔付的要求:(1)必须是校内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学校承担主要责任的。(2)事故一经发生请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有关情况(3)事故发生后,由学校打报告,所属教育局审批确认并盖教育局公章方可到保险公司办理。(4)保险公司将酌情给付保险金。 中国人寿市西公司理赔处 2007.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