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5

 

1.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是学校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教职工政治权利和落实监督职权的重要措施。

2.       教代会成立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组织,工会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3.       每学年结束前,结合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察考核工作,召开民评干部专题教代会,组织开展民评干部活动。

4.       学校教代会主要评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5.       完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程序。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评议。民主评议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被评议对象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再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和评议。

6.       民主测评和测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和学校领导反馈,作为考核、奖惩、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7.       在评议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压制,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8.       民主评议干部要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保密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形成的量化数据、干部的个人隐私和未查清的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民主评议工作有序、稳定、健康地进行。

园南小学

 

上海市园南小学
计算机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上海市园南小学 (c) 2004-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