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徐汇区园南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修改稿)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0-09-09

一、指导思想

为提倡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职业道德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且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细则如下:

二、具体细则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以自身良好的品德、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本《实施意见》中的禁行性规定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学校将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师德考核评价办法以及方式

1、师德规范考核评价时间:

一学期一考核,在学期结束前考核。

2、师德规范考核的方式:

1)教师的自我评价——评价结果的20%计入师德考核总分;

教师互相评价——年级组长和工会小组长对组室内每位教师考核,评价结果的20%计入师德考核总分;

学校师德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结果的40%计入师德考核总分;

学生、家长代表评价——由学校师德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对随机抽取教师任课班级的五位学生和家长,采用问卷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20%计入师德考核总分。

*师德考核总分=教师的自我评价的20%+教师互相评价20%

              +考核领导小组40%+学生、家长代表评价20%

优秀人数占学校总人数的15%——20%,六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

2)签师德承诺书

每学年全体教师与学校签一次《园南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并存档。

每学年全体职工与学校签一次《园南小学职工职业道德承诺书》,并存档。

*凡出现在承诺书的条款,即使只违反一条,即视为师德“不合格”。

3、考核结果

1)每学期学校将对师德规范考核合格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予以相应的奖励。

2)每学期学校将对师德规范考核优秀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予以相应的奖励,并在各项评奖活动中优先考虑。

3)每学期学校将对师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考核组成员与其开展告诫谈话后,扣发绩效考核中的师德奖金,并不予参加次年各项评奖、晋升职称等方面的评选。如果连续两年师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不予继续聘用。

4、师德规范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路(校    长)     副组长:周玲(副校长) 

成员:  佟月花(工会主席)     秦雯(德育教导)

 陈海云(教学教导)     张艺(科研主任)

            叶亮  (党员教师)

 

“徐汇区园南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园南小学
计算机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上海市园南小学 (c) 2004-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