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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南小学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08-11-12

园南小学家委会

1.      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不因家庭和个人因素影响子女的教育。经常和孩子的老师联系,按时参加家长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工作,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2.      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的良好家庭环境。解决、协调家庭矛盾,要以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准绳。

3.      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每月至少给孩子讲一个爱国故事,每年至少带孩子参加一次爱国主义活动。

4.      培养子女的劳动光荣和岗位平等观念,生活上不包办,经常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鼓励孩子独立整理和背运书包、独立清洗袜子、手帕等小件衣物等。

5.      培养孩子集体主义和团队合作精神,家长主动倡导孩子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鼓励孩子能与同学共享学习资料(教辅)、课外图书等。

6.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送学生到校门口止步,进入校门主动老师打招呼,车辆在上下学高峰期间不进入校门口步行区。注重服装整齐,不穿睡衣、拖鞋接送孩子。

7.      对孩子严格要求,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孩子外出或回家向长辈打招呼,热情应答。

8.      举止文明,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不在孩子面前说肮话、粗话,主动履行对孩子的承诺。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遵守社会公德,做到不在公共场合抽烟,不乱丢烟蒂,不随地吐痰,不酗酒,不参赌。不当着孩子的面发脾气或与他人争吵相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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