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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30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现将《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印发下达,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6914

 

主题词:后备干部  推荐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06年9月14印发

                                          (共印150份)

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

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订《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园)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范围

本区教育系统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和部分局属机构(单位)等。

三、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中小学、职校、局属机构(单位)大学学历以上,幼儿园大专学历以上(35岁以下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职校)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幼儿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以上。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幼儿园)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以上条件局属机构(单位)参照执行。区业余大学可制定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本校实际的具体条件,报教育党工委后执行。

四、推荐名额

1、中学(职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校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2名;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2、小学、幼儿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1名;小学党总支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总支下属党支部推荐总量的2/3,幼教党总支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总支下属党支部推荐总量的1/2

3、局属机构(单位)及其它: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区教师进修学院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2名;区业余大学、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计管理中心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教育局机构党总支负责下属联合党支部的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各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各党组织要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组织要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组织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组织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附件2),并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组织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组织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民主党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表样见附件3)。党组织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组织组织实施考察访谈,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组织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附件4),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附件5)。

小学、幼教党总支根据下属党支部上报的情况,研究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后在所在学校进行党内公示。对公示无情况者,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小学、幼教党总支意向排序表》(附件6)、《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并撰写考察报告(每人1份)。

5、总结推荐工作。党组织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7)。

六、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小学、幼教党总支只须将《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小学、幼教党总支意向排序表》,以及党总支在考察后填写的《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撰写的考察报告一起上报。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组织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组织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各基层党组织保留备查,小学、幼教党总支将下属党支部上报的材料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小学、幼教党总支于1013(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其余基层党组织于929(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党组织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上报材料负责。小学、幼教党总支负责下属党支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的工作,党总支书记对上报材料负责。在由非中共党员人士担任校长的学校中,党组织的书记要就本单位的实施计划、第一步推荐、第二步推荐和上报人选情况向校长通报,并认真听取校长的意见。

2、广泛宣传

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工作中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附:

1、《关于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名额分配表》

2、《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

3、《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第二步推荐)候选对象民主测评表》

4、《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

5、《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6、《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小学、幼教党总支意向排序表》

7、《2006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